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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》的决定(...

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》的决定(沪府令42号)

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
2020-12-29

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》的决定(沪府令42号)

上海市人民政府令

第42号

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〈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0 年12月29日起生效。

市长 龚正

2020年12月29日

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
(2020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公布)

市人民政府决定,废止2004年10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的《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》。

本决定自2020年12月29日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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